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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缺乏,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弱小,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 严。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起反应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合理高效的统筹协调知识产
6.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缺乏,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弱小,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
严。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起反应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合理高效的统筹协调知识产
外贸易领域已经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为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营造出有利的大环境。随
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内科技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中国提出,科技发展战略要从跟踪
式发展转向自主创新式发展。这种战略上的调整呼唤着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科技创
利获授权率低,使我国企业在向国外拓展时遇到了很大的间题,许多企业的名称、
在国外被抢注。由于没有名牌产品和专利技术,不受国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我匡
k丧失了很多的市场机会,增加了开拓国外市场的成本和风险。我国企业专利规划、
实施率低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对我国500家大中型企业的专利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
其中69%的企业没有制定专利开发计划.拢国企业专利技术多莎奋率约为40%左右.比
一大半大中型企业一年也没有提出一件专利申请。从1985年到2000年,我国各类企
业共申请各类专利211635项。按此计算,16年来平均每个企业申请专利只有0. 006
项,平均每个大中型企业申请只有2项。这与日本有的企业年专利申请超过2万项耗
比,差距何等之大。就在国外拓展而盲,我国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数量更加偏少,国外申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积极性不高。许多企业的领导长期受计划经挤体
制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他们很少将知识产权作为
财产来对待,只重视有形财产的积累和保护,却忽视了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
的保护。比如,尽管《专利法》在我国已颁布很长时间,但由于对专利知识宣传、培训和
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和司法,还涉及全民族的知识
产权意识等诸多其他方面。无庸讳言,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我们还存在着许多不尽
1.知识产权立法不完善,导致司法、行政缺乏效率。虽然在加人WIn前后至今,
权事宜的工作机制,而且知识产权管理法制、机构不键全,专业人员缺乏,经过专门培养
的知识产权服务人员还很少。而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往往重有形、轻无形,如果工厂价值
几十万元的机器被盗,执法部门一定会当成大案要案米办,但如果价值几百万元的专
利、软件等知识产权被挪用、窃取或泄露出去造成重大损失,则未必能引起执法部门的
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其本人许可.任何人都不相使用和占有。对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不取伎、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据联合匡
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现在则已达1100亿美元。
还不到15%。在`863”计划5个民用领域通过鉴定的1200多项成果中,仅有200项申
青过专利。在企业申请专利上,我国共有大中型企业10万多个,加上中小型企业和乡
万家大中型企业计算,每个大中型企业的年专利申请量只有0.46项,也就是说平均有
改相关法律,2001年修改了七部知识产权法律及其相关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
除了美、日、韩外,目前台湾、俄罗斯、乌兰克和印度等国家或地区也已经或正在制
世界竞争,推动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首要间题之一,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巳
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但却远非知识产权强国。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
Z体系。以法律保障现代科技革命的重大发展成果,是知识经济社会的特征行为方
达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从我国的DVD产品在国外市场因专利纠纷而遭封杀,发达国
家向我国收取音响技术、彩电技术专利费用,再到思科起诉华为知识产权侵权,我国的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令人关注。如何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保护自己,如何制定和实
为此,日本政府不仅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
保护、利用和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发展等方面,而且,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量上看,尽管我国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在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际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而且,我国知识产权结构层次不合理,高新技术、核心技术领域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少,
据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取得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达3万多项,而其中申请专利的
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人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0
达国家控制技月训俞出的份额,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析
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体系,也有飞遥
为实施这一战略规定了职责、任务、分工及协调功能。日本的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和实
施,逐步建立起一套鼓励智力创造的机制和知识产权实施与保护的基本架构,以提升日
韩国在近年也加快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步伐,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是使
韩国成为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为此,韩国努力按国际保护标准及ZRZPS要求修
关部门在信息传递、政策宜传方面不到位,企业难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专利文
献利用得不够;专利司法与行政执法不严格,对专利保护力度不够,不少地方的政府称
商、质监部门存在比较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对本地企业侵犯知名商标睁一只眼闭一
眼,甚至将其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部分海关执法不统一,保护尺度不一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
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并且日益成为国家和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一个国家或企业拥
重视。特别是有些执法人员索质不高,执法犯法,为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对知识产权
摘要:知iP.产权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战
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作为后发型的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知识产
权保护问题较多,但也存在着很好的机遇。如何研究问题,把握机遇,应是我们思考知
普及不够,大中型工业企业领导中.有一半以上没有参加过省、市专利部门举办的培训
班或讲座,更不要说为数众多的中刁沦业领导和广大职工了。目前,除一些探受其害的
知识产权权利人、当过被告的人和一些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教学与实务的人员外,
国内绝大多数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仍然薄弱,导致国内企业遭到知名跨国公司起诉的案
法律制度,如税收制度、教育制度等。通过与海关的强力合作,以及国际间双边和多边
协议,打击和防治假冒和盗版侵权。日本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的地位,并从
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以及人才塞础四个方面提出战略性对策及行动计划。日本
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提供了法律基础与依据,基本法同时也对政府及各个部门
立法的不完善导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行政工作缺乏效率,影响了企业保护
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立法中皆未规定法定赔偿额,而一般民事法律CQ9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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